推行审计项目后评估制度

2020-01-26 03:34:47
admin
为及时总结审计项目实施经验,推进审计业务绩效管理,精准提高审计质量,近日,市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后评估办法》,对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所有项目实行分类后评估制度。

办法将审计项目分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公共投资项目审计、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等五大类。每年评估时可根据当年实际完成项目情况,适当增减项目类别。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审计项目目标确定的合理性和审计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审计方法、组织分工、风险防范和操作程序的健全性及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审计项目从立项到结束所发生的与审计项目相关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审计项目的效益包括收缴的违纪资金、案件的移交及查处、直接经济损失的挽回、获得领导指示批示、微观制度的规范和宏观管理的完善等进行评估;评价审计项目是否在审计技术和方法、组织方式、项目管理方面进行创新,是否具有发展前景,并分析该类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从而实现审计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办法规定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依据,作为制定以后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完善业务管理制度的参考依据。同时,还明确了审计项目后评估的指标体系、评估程序、组织实施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