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底稿是维护审计、评估业务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别是审计、评估机构合法权益的有效记录,理应加以重视,但检查发现,多数项目的工作底稿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留痕”不足;部分工作底稿索引缺失错乱、资料收集不全、归档不及时;个别工作底稿甚至存在未记录主要工作的情况。
在内部治理和质量控制体系方面,一是部分审计机构在总分所间的一体化管理还不完善,尚未达到业务、财务、人事、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上的实质性统一;二是部分评估机构内部管理不健全,对职业风险基金的管理不规范,存在知悉部分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其他机构执业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问题;三是部分审计、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质量控制部门人员不足,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如对工作底稿中存在的简单错误,部分“多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都未予发现并更正。
独立性是审计、评估机构的灵魂,但检查发现,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近年来,已有不少审计、评估机构的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因涉嫌内幕交易而被证监会调查。
审计、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的上述问题,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要求,也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执业问题的严重程度,证监会对9家次审计机构及38人次注册会计师、5家次评估机构及27人次资产评估师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此外,各证监局根据检查情况,对8家审计机构及52人次注册会计师、7家评估机构及12人次资产评估师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保持高压监管态势
前述审计、评估机构相关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在其他审计、评估机构中也普遍存在。所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计、评估机构,在今后的执业中,一是要珍惜声誉,勤勉尽责,改变过分看重业务规模、轻视执业质量的发展思路,在做大的基础上更要做强;二是要明晰定位,坚持独立性、专业性和公共性,做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三是要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特别是加强在人员配置上的投入;四是要保持职业怀疑态度,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加强对新业务领域、新执业规则的学习,准确地把握监管规则,切实保证执业质量。
近年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客观上需要审计、评估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审计、评估机构应秉持执业独立性,切实发挥鉴证、把关作用,保证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
今后,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地对审计、评估机构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加大对审计、评估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